在法庭上建立亲子关系

通常建立亲子关系的程序是,如果父母在婚姻中登记,他们在登记处的共同申请就足够了,并且亲子关系将被登记。

但在有些情况下,父母未正式结婚,或者已婚的女性不能从她的丈夫生下她的孩子。 如果亲生父亲拒绝承认后代,则有可能通过法院的审理达成亲子关系。 但要实现这一点,你应该做好准备。

你需要什么来建立渊源?

大多数情况下,孩子的母亲适用于法庭。 但是,其他人可以申请。 如果妇女拒绝向登记处提交联合声明,可能是父亲。 如果妇女死亡,被认为无能或被剥夺父母权利,男子可以上法庭。 儿童的权利和监护人有权提起诉讼(这些通常是近亲 - 祖父母,阿姨或叔叔)。 成年子女也可以去法院建立亲子关系(例如,为了获得继承权)。

所以,如果你决定上法庭,你需要填写一份关于亲子鉴定的声明。 如果您是孩子的母亲,您必须填写一份关于父亲身份和追索赡养费的索赔,说明原告的数据,被告,孩子的姓名和出生日期,描述与孩子父亲的关系的性质(公民或登记婚姻),列出父亲的父亲身份的证据。 它被提交给申诉人或被告居住地的地区法院。 申请书应作为亲子证据的副本。 它们可以是:

此外,还应附上申请:

建立亲子鉴定程序

在法院考虑母亲或其他原告提交的所有文件后,他将指定一个初步审判,这将考虑是否需要新的证据或在父亲的审查。 最可靠的方法是建立亲子关系的DNA分析。 如果法院认为有必要持有它,那么孩子和潜在的父亲都必须到一个特殊的医疗中心,他们将采集血液样本或上皮进行研究。 顺便说一下,这种方法甚至可以用于在分娩前建立亲子关系,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刺穿胎儿羊膜(使用绒毛膜绒毛,羊水或胎儿血液活检)从孕妇身上取样。

之后,根据案情确定案件审理日期。 DNA分析不是主要证据。 法院会检查调查结果以及其他证据。 顺便说一句,如果被告拒绝参加考试,这个事实也被考虑在内。

法庭将特别注意书面证据。 原告必须尽可能多地收集关于同居和日常生活的文件和事情。 这些可以是信件,明信片,汇票,收据,住房办公室摘录,传记,照片等。 另外,能证实经济和关系的联合管理的证人的证言是重要的。

如果法院决定建立亲子关系,获胜方将有权获得父母双方均有指示的出生证明,要求父亲支付赡养费,代表孩子申领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