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在无法无限期签订协议的情况下,与雇员签订的紧急劳工合同才会生效。 这些条件列在劳动立法中,否则定期雇佣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这项协议的签署是在工作具有某种特性或实施条件的情况下作出的。
订立定期雇佣合约的原因
定期聘用合同的具体特点首先是起草和签署的原因。 这些包括:
- 出于多种原因保留了工作地点的缺席员工的工作职责;
- 临时工(最长2个月);
- 季节性作品的表演(只有在季节的特定天气条件下才能作品);
- 在国外开展定期雇佣合同;
- 超越日常活动(例如重建和修复,安装,调试)的作品;
- 与提供的生产或服务扩大有关的工作,并且显然是暂时的(最多1年);
- 在已经建立一段时间的组织中工作;
- 工作,完成时间可由具体日期确定;
- 与员工的培训或实习有关的工作;
- 选举产生的办公室的案件;
- 立法中规定的其他案件。
与雇员签订定期雇佣合同的特征
就业合同这个术语有很多特点。 根据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常规劳动合同的雇员而言,这种合同是永久性的。 根据签订合同的基础,立法规定了最低限额以及最长期限的定期雇佣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这是本赛季的工作,那么合同的期限将在一个季节有效,如果它是与临时工合作的话,那么合同将随着这项工作的完成而结束。 定期雇佣合同的形式必须写成,表明所有工作条件和文件所依据的理由。
另一个重要问题将是如何延长定期雇佣合同。 如果达成协议的各方达成一致,这是可能的。 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员工才可以要求延长合同。 例如,在怀孕,女性的书面申请和医疗援助的情况下,雇主必须延长合同一段时间直到怀孕结束。 如果任何一方在合同到期时都没有要求解雇员工,也可能发生无限期的定期雇佣合同变更。
定期劳动合同下的付款与永久雇员的付款顺序相同。 与未成年员工签订的紧急劳动合同基于与成年员工相同的理由,
定期雇佣合同的缺陷是不合法的。 劳动立法规定了达成定期合同的所有理由。 如果没有这样的理由,那么雇主无权无限期地拒绝签署就业协议。 如果员工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所有上述原因和订立定期雇佣合同的细微差别,他不应该与雇主有任何问题。 此外,知道终止雇佣合同的确切期限,他总是可以提前准备解雇并找到一份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