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

“同志的品味和色彩不是”,这个谚语,即使在苏联存在的时代也产生了,它牢牢地在我们公民的脑海中解决了。 它的本质对每个人都是容易理解的,因为人是一个投手 - 充满了完全不同的知识,记忆,对生命和价值的看法。

个人主义的概念首先被用于哲学,它被翻译为 - 每个人的社会,政治和道德观的存在。 这里强调的是个人自由和人权。

开放的个人主义是对个人毫无疑问的优越性的公开看法。 它也可以被视为一种哲学观点,根据这种观点,人格是独特而独特的,其次是不一样的。 这个术语的现象学是一个不断发展成为一个人的人发现自己处于不同的有意识的身体和不同的时间。 如前所述,坚定个人主义的追随者反对政治和公共机构压制个人。 个人本身就是反对自己的社会,而这种反对并不是为了一定的社会秩序,而是为了整个社会。

个人主义和自私

这个问题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因此它被许多哲学潮流所触动。 除了别人的意见之外,存在的个体化导致个体独立存在自我。 反思作为自我认识的主要工具,使我们能够系统化各种个人价值观。 R.斯坦纳主张个人,因为他相信决定只能分开进行,只有这样公众的意见才能从中产生出来。 在尼采所依赖的虚无主义哲学中,自私被完全从积极的角度考虑。 现在我们很难与当时最伟大的思想家接触,因为问题的本质总体上已经发生了变化。 这是由于对自私的积极解释的改变,因为角色的品质有助于形成一个负面的人。

事实上,个人主义可以成长为极端自私,自我中心,就像个人在国家中的主动地位可以成长为独裁行为一样,但这决不是一个有助于识别这些概念的指标。

个人主义的原则最初是由法国知识分子的代表,科学家和政治家埃皮克西斯·德托基金在19世纪形成的。 他还首次提出了个人主义的这种定义,即个人对国家政府的政治专制主义和威权主义的自然反应。

想法和想法:

个人的义务和价值权利是整个社会的主要权利,而性格则是其直接承担者。 总的来说,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保护个人生活自组织中的人权,作为社会成员的自给自足和抵御各种外部影响的能力。 总而言之,可以说任何社会都是一群人,不仅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还要为他们周围的人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