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雇佣合约

雇佣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件,它定义了缔结协议的当事方 - 雇员和雇主之间的关系。 该文件为员工以及雇主的权力确立了一定的保证。 合同规定了各方的所有工作条件,工资,权利和义务。

根据立法的要求,雇佣合同的签订和终止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进行的。 终止雇佣合同可能会有多种原因。 法律规定终止雇用合同的程序,其终止的概念包括双方主动终止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立法明确规定了终止和修改劳动合同的所有理由。 这些包括:

让我们仔细看看终止雇佣合同的主要,最常见的原因。

终止定期聘用合同

终止有效期固定的雇佣合同被视为本期结束。 必须在终止前至少三天向雇员提供终止此雇佣合同的通知。 另一个员工在履行职责期间签订的合同期限可能会例外。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在进入该员工的工作场所时到期。 本赛季结束时的合同即季节工合同在本赛季结束时失效。 工作完成后,履行某项工作的合同将被终止。 定期聘用合同的提前终止可以由当事人协议或其中一方的主动提出。

终止雇佣合同的协议

雇佣合同也可以由签订合同的当事方协议终止。 终止雇佣合同的命令的日期是事先谈判并商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雇员不需要在2周内向雇主警告解雇。 但是,为了说明解除合同的理由,必须征得雇主的同意,并且必须在雇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中注明理由。

与兼职员工的终止雇佣合同的原因与主要员工的原因相同, 并且还有一个额外的基础 - 代替以这项工作为主的员工。

在一方当事人的倡议下终止雇佣合同

您也可以在一方当事人的倡议下终止雇佣合同,例如雇员。 他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这样做,同时必须在解雇日期前两周内写出辞职信。

如果组织或企业全面清理结束,雇员人数减少,职位不符合雇员职位或一再违反职责而无正当理由,雇主可主动终止雇用合同。